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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翔生活网从上海规资局最新获悉,嘉定南翔、马陆、徐行、工业区、安亭等多地将进行土地征收,其中包括大家热切期待的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(暂定名)、南翔山姆会员店附近的25-06、29-01住宅地块等。
(相关资料图)
土地征收公告已经发布,我们赶快来看看!
01
南翔镇
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嘉)征地告〔2023〕第30号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上海市人民政府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沪宜公路以西、嘉程路以北地块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东至沪宜公路、南至嘉程路、西至北张泾、北至嘉美路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嘉定区南翔镇永丰村35875.6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35875.6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2、嘉定区南翔镇永丰村板桥组695.1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695.1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3、嘉定区南翔镇永丰村李家组913.7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913.7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7484.4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608.8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35875.6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根据前期资料,该地块就是南翔云翔板块的25-06地块。
02
南翔镇
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嘉)征地告〔2023〕第31号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上海市人民政府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惠亚路以西、嘉宁路以北地块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东至惠亚路、南至嘉宁路、西至安惠路、北至嘉程路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嘉定区南翔镇永丰村二房组24705.3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4705.3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2、嘉定区南翔镇永丰村构菊组5580.8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5580.8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0286.1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30286.1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根据前期资料,该地块就是南翔云翔板块的29-01地块。
03
马陆镇
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嘉)征地告〔2023〕第32号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上海市人民政府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新建嘉定新城G13-4、G14-2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工程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东至地块边界、南至麦积路、西至永盛路、北至双单路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嘉定区马陆镇马陆村13514.3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13514.3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2、嘉定区马陆镇石冈村15877.6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15877.6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3、嘉定区马陆镇石冈村东南弄组1572.6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572.6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4、嘉定区马陆镇石冈村金西组304.6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304.6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5、嘉定区马陆镇石冈村钱顾组2908.2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908.2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4177.3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4785.4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29391.9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根据前期资料,该地块就是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嘉定新城分校(暂定名)。
新城部分学校位置标注,仅为示意,以实际建设为准
04
嘉定工业区
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嘉)征地告〔2023〕第34号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上海市人民政府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嘉定工业区64-03地块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东至地块边界,南至地块边界,西至城北路,北至兴顺路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嘉定工业区竹桥村沥江九组26178.4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6178.4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2、嘉定工业区竹桥村沥江一组3006.6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3006.6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9185.0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9185.0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嘉)征地告〔2023〕第37号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上海市人民政府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嘉定工业区69-06地块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东至地块边界、南至西黄姑塘、西至地块边界、北至兴贤路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嘉定区嘉定工业区三里村娄北六组2011.3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828.7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82.60平方米。
2、嘉定区嘉定工业区竹桥村虹桥五组28912.1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8635.1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277.00平方米。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0923.4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30463.8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459.60平方米。
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嘉)征地告〔2023〕第36号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上海市人民政府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嘉定工业区67-11地块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东至地块边界、南至兴贤路、西至地块边界、北至插花柳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嘉定区嘉定工业区竹桥村虹桥五组13049.4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3049.4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3049.4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3049.4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05
徐行镇
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嘉)征地告〔2023〕第28号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上海市人民政府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道路广场用地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东至道路红线、南至汇发路、西至道路红线、北至汇荣路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嘉定区徐行镇娄塘村娄南七组460.7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355.5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05.20平方米。
2、嘉定区徐行镇娄塘村娄南一组1742.4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483.8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258.60平方米。
3、嘉定区徐行镇朱家桥村潘家二组2391.7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391.3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.40平方米。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594.8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4230.6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364.20平方米。
06
安亭镇
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嘉)征地告〔2023〕第39号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上海市人民政府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新建清河泾节制闸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东至徐公河、南至苗木区域、西至围堰、北至苗木区域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嘉定区安亭镇向阳村清河组575.1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55.9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419.20平方米。
2、嘉定区安亭镇向阳村徐公组644.5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374.1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270.40平方米。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219.6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530.0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689.60平方米。
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嘉)征地告〔2023〕第35号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上海市人民政府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新建铁路河节制闸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东至徐公河、南至苗木区域、西至小顾浦、北至苗木区域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嘉定区安亭镇向阳村庙泾组1296.5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837.0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459.50平方米。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296.5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837.0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459.50平方米。
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嘉)征地告〔2023〕第38号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上海市人民政府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新建南鸡鸣塘西节制闸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东至围堰、南至苗木区域、西至徐公河、北至苗木区域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嘉定区安亭镇向阳村鸡鸣组1222.1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222.1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222.1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222.1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嘉)征地告〔2023〕第33号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上海市人民政府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新建南鸡鸣塘北节制闸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东至苗木区域,南至京沪高速,西至苗木区域,北至围堰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安亭镇火炬村倪石桥组169.4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76.4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93.00平方米。
2、安亭镇火炬村潘家组517.2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38.9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278.30平方米。
3、安亭镇火炬村朝阳组536.1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244.8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291.30平方米。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222.7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560.1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662.60平方米。
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嘉)征地告〔2023〕第40号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上海市人民政府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新建顾泗泾节制闸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东至顾浦,南至苗木区域,西至南鸡鸣塘,北至农田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安亭镇火炬村倪石桥组1117.0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743.1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373.90平方米。
2、安亭镇火炬村潘家组41.9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41.9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3、安亭镇火炬村朝阳组63.5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63.50平方米。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222.4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785.0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437.40平方米。
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公告
沪(嘉)征地告〔2023〕第29号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上海市人民政府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水务管理所安亭镇东官泾河道整治工程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东至河道蓝线、南至谢春路、西至河道蓝线、北至新河港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嘉定区安亭镇顾家村顾家组14052.3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9990.3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4062.00平方米。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052.3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9990.30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4062.00平方米。
来源 | 上海市规划资源局
编辑 | 清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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